根据IEC61347:18.2标准条款要求,灯控制装置的具备防电击保护功能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将带电部件固定到位的绝缘材料均应充分耐火、不易燃。

     具备防电击保护功能的绝缘材料外部件应承受符合IEC60695-2-10所规定的灼热丝试验,并持续30S,温度为6500C。

     合格判定:将灼热丝撤走30S之内,试样的任何火苗或辉光均应熄灭,并且所散落下的燃烧物不应此燃试样下方200MM处水平展开的一张绢纸。

      智力通公司生产的灼热丝实验机可进行6500C试验,出厂时配送10张绢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