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对部分产品实施了国家强制性产品,即3C,并对申请强制性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制性产品实施规则-工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强制性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在ISO9001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的特点增加了部分特定的补充要求而提出的。因此, 对于已通过ISO9001标准的企业,只需将强制性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特定补充要求补充到质量管理体系中去即可,则其所建立的质量管理 体系就可以既符合ISO9001标准的要求,又符合《强制性产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强制性产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 力要求》同样适用于与国家强制性产品产品相配套的关键安全件、电磁兼容关键件的自愿(如CQC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