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通在销售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很多客户的困惑,他们在对于如何选择信息产品的防燃设备设备找不准方向,所以智力通决定为客户公开解答疑问,希望能为客户解决选择的难题。

  根据IEC60950:4.7.3.2、GB4943:4.7.3.2条款要求,对于信息产品的防火防护外壳的防燃烧要求,按产品的质量大小而选择试验火焰的功率或等级。

  1:如果质量小于18KG的,外壳防护材料应为V-1级材料,对应的燃烧试验火焰即为50W。

  2:如果质量超过18KG的,外壳防护材料应为5VB级材料,对应的燃烧试验火焰即为500W,全此类产品的距离带高温可能导致引燃的零部件的空气间隙小于13mm的,就要进行符合IEC60695-2-20的热丝引燃试验。

  智力通根据以上的标准及要求,生产了燃烧试验火焰为50W及500W的水平燃烧试验装置,欢迎各位新老客户联系咨询。